会计系各位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同学们请注意:
今我系派人前往新郑市财政局为五十余位同学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时被告知,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以下简称会计证)管理办法”的规定,考试合格的考生需要本人亲自持有效证件和相关办理材料到该局办理证书,不允许集体办理。我系所派人员回来后立即将此情况上报系部领导,先向同学们发出公告,请需要办理证书的同学到教一楼202办公室取回个人的材料,尽快前往新郑市财政局办理。请同学们相互转告,切莫错过办理时间。未来如有可能进行集体办理的话,我系将会及时在系网站进行公告通知,请同学们及时关注会计系网站公告。
会计系
2011-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