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系各位补报初级职称考试的同学请按下列程序办理:
1、 将个人报名表拿给辅导员老师,请辅导员老师在“单位意见”栏填写“同意”并盖章;
2、 到系里加盖系章;
3、 到郑州市财政局报名。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会计系
2011年12月12日